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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02 0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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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上午,在吉林敦化境内的哈尔巴岭深山,中日双方共同宣布哈尔巴岭日本遗留在华化学武器试销毁作业正式开始。
哈尔巴岭是中国境内迄今发现的最大的日遗化武埋藏点,该地埋藏日遗化武约33万枚。
二战后,日遗化武在中国埋下巨大隐患。处理日遗化武,既是解决中日间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风向标,也是日本对《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迟来履约。日本本应在2007年4月前销毁遗弃在华全部化学武器的承诺,延期至今,仍未完成。
中毒少年
11月26日晚,敦化,23岁同庚的周桐、于志刚来到“发小”刘浩的家碰头。
“你没以前结实了。”多年不见,周桐把手搭在于志刚身上说。于志刚面露无奈。他身材略胖,戴着一顶遮没耳根的帽子。他告诉周桐,这两年哪也没去,“一直在家养病。”戴帽子就是因为身体虚,“怕风”。
十年前,2004年夏天的一个中午,他们在敦化马鹿沟的一条小河里捡到一枚炮弹。马鹿沟地处深山,归莲花泡林场管。因为祖母、外祖母居住于此,他们常来这里。
那场遭遇被称为“莲花泡7·23事件”。周桐记得,那天,“发小”刘炽也在场,是他最先发现炮弹的。四人当时在河边玩耍。浅水清澈见底,一个椭圆形的物体斜着扎进泥里。周桐上前,抱着它慢慢拔出,挪在岸上。炮弹大约七八斤重,斑驳的锈孔里全是泥。
周桐捡起一根树枝,捅入弹体。黄色的液体淌了出来。他把树枝向外一拔,一些液体沾到刘浩小腿,刘浩右手一摸,手指上也沾了些。
一股刺鼻气味弥漫开来。于志刚当时就跑开了,“是一股酸臭味”,他向京华时报记者回忆。周桐抱起炮弹,后来又扛了一会儿,他的右大腿和背上都沾上了黄色液体。不久,他撂下炮弹,将之立在河边。
“当时都小,不知道这东西有毒,完全没意识。”周桐说。他和刘浩在河边清洗了沾过液体的部位。“当时没有感觉,到了晚上,沾过液体的地方通红一片,针刺一样疼,醒来之后,上面全是水泡,像烫伤的。”
开始家长没太在意。后来,两个孩子的水泡愈加严重,有村民怀疑他们中了毒。此事上报到林场,再逐级上报,延边州及敦化市组织卫生等部门到林场调查。4个孩子均被送医,于志刚和刘炽并无大碍。
敦化市医院烧伤科的医生诊断分析,刘浩和周桐可能中了芥子气毒。这个判断事后被专家确认。
他们在河里挖出的是一枚化学武器——芥子弹(或称芥子气弹),这些孩子当时不知道芥子气的恶名——在诸多剧毒气体中,芥子气号称“毒气之王”,不仅杀伤力大,还将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痛苦。
刘浩和周桐说,他们现在的身体免疫力差,一直在吃药。
“从那件事之后,我的免疫力变差,经常感冒。”于志刚怀疑,他手抖的毛病是当年闻到毒气留下的后遗症。北京宣武医院的诊断记录显示,他的病症为“骨髓空洞”,“医生怀疑是接触过有毒的化学物质”。
侵华遗毒
“莲花泡7·23事件”发生后,中国外交部向日本提出严正交涉。日本专家随后确认伤人炮弹为日本遗弃的化学武器。调查人员在莲花泡附近发现30多枚炮弹,至少26枚被确认为毒气弹。
这只是日遗毒弹的冰山一角。
二战时期,日军在中国多个战场上大规模使用芥子弹等化学武器。一战时期,德国最先将芥子气弹制成的炮弹投入战场,引得各国效仿。一战中,芥子气造成了6800多人死亡,后来,它被世界各国定为非人道主义武器。
日本学者吉见义明根据档案资料统计,日本从1931年到1945年共生产毒气7376吨,装填毒气弹(筒)751万多件。战败时,留在日本本土的毒剂有3875吨,其他3500多吨都在中国战场。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将大量化学武器分散遗留在中国境内。后来发现日遗化武的省、市、自治区达10多个,尤其在日军准备对苏作战的东北地区、战争物资集散地南京地区以及中国东南部大城市和交通干线,数量众多。
日军在敦化遗毒最多。敦化位于吉林省东北部,在日伪时期,既是日本关东军的军事重镇,也是日伪对苏作战的重要防线、战略要地和物资集散地。在伪满铁路当过火车司机,现年90岁的陈延生是一名历史见证者。
陈延生向京华时报记者
回忆,“8·15”投降前的一个多月,驻在牡丹江的关东军第一军撤到敦化,同时运来大量军需物资。“每天约4列,每列38节。炮不多,主要运的是炮弹。”
陈延生说,他当时发现一件怪事。军列到达敦化后,有中国劳工搬运炮弹,中间的车厢,日本兵也搬炮弹,但与众不同,“都经过特殊训练,炮弹轻拿轻放,不是放在地面上,而是下坑埋”。
这个疑惑日后被揭开。陈延生后来进入县政府工作,参与日遗废、毒弹的处理,方知当年日本兵搬运的是毒气弹。陈延生介绍,经过调查,日军当年还用汽车将这些毒弹送往敦化的秋梨沟、马鹿沟等地,有的抛弃在山野,有的被埋在地下。
对于敦化日遗化武的分布,吉林省博物院现任副院长赵聆实曾作调查。赵撰文称,1945年8月19日,苏军攻占敦化,日军运来的这些毒弹因苏军推进迅速未派上用场,就这样大量被留在了敦化。“当时,苏军炸毁了一小部分炮弹,因无人管理,其余的炮弹(含毒弹)散落到敦化10个乡镇的田间、沼泽、荒野及灌木林中,形成了现在的北起尔站西沟河,南临大林水库,东毗安图县亮兵乡大西村,西至江东乡万福村,南北纵长85公里,东西横向最宽36公里、最窄12公里的废、毒弹散落地带及敦化偏北30多公里的额穆镇及黑石乡两处遗留地,总面积达1600平方公里。
” 艰难“剿毒”
陈延生介绍,从1945年日本投降起,敦化境内不断有人因接触四处散落的炮弹、毒气弹而致伤致死,仅大桥乡就死伤百余人。
当地文件记载,全县死于毒弹有姓名在册的就有747人。最早一起是1945年9月,西吉祥村一枚日遗毒弹(航弹)爆炸泄漏,全村30多户200多人有一半中毒身亡。仅1947年,每个月都有人受日遗毒弹伤害致死,全年共计92人。少的月份死亡1人,最多的8月份死亡24人。
共和国成立后,敦化于1951年成立了废毒弹处理委员会(下称废委会),负责调查日遗废、毒弹的散落情况及搜集、处理废毒弹。调查发现,日军遗弃的废、毒弹数量巨大,散落面积广,特别是化学毒剂弹的数量占相当比重。
1953年,废委会由军方移交敦化地方,直属吉林省办公厅。陈延生当时担任县政府政务秘书,成为废委会中的一员。现年84岁的刘立爱,也于1953年介入这项工作,担任处理废、毒弹的民兵。
“当时我们被调到吉林、四平、梅河口,把当地发现的毒弹运到敦化。”刘立爱介绍,敦化境内的,只能向老百姓打听,“那时候没有探测器,很多毒弹散落在沼泽地,沉在土里,藏在草里,封冻之后看不到,春暖一化,大雨冲刷,偶尔会被打草砍柴的老百姓发现”。
刘立爱称,他们经过培训,能区分什么是炸弹,什么是毒弹,搬运时戴白线手套,轻拿轻放,但培训内容简易,没有防化服、防毒面具,有时口罩都不戴。“我们把废、毒弹分为两类,一类是杀伤弹,另一类是毒弹,也就是化学武器。所有废、毒弹都集中到大桥站,毒弹露天存放,杀伤弹在附近的销毁厂集中销毁。”
11月28日,京华时报记者回访如今的大桥站,该站已取消客运,仅供货运和客运临时停车,南面三四千米有一座隶属军方兵工厂的销毁厂,四面有铁丝网和电网。附近村民称,销毁厂以前是废委会的作业场地,当年附近少有人居住,铁轨边炮弹成堆,直通销毁厂。
陈延生后来担任废委会副主任、敦化县民政局长。据他介绍,到1961年,包括敦化在内,各地能发现的毒弹基本搜集完毕。1963年,废委会撤销,县政府责成人防办负责此事。此后,化武中毒事件渐少发生,但这并不意味毒弹全部“剿”清。
半个世纪以来,分布全国各地、未能及时发现的日遗化武埋下巨大隐患。据中方统计,截至2006年9月,在19个省、市、自治区的100个地点相继发现日遗化武,且数量巨大。
1991年,河北藁城市藁城中学改建宿舍楼,从地下挖出52枚弹体锈蚀的日遗化武,20多人中毒。2000年4月,南京下关区一建筑工地发现日遗化武,数量多达17600余枚,此前一年,同一地区发现6000余枚毒气弹。2003年8月4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发生毒剂泄漏事件,造成1死43伤。
荒岭埋弹
到1953年底,集中在敦化县大桥站的遗留化武已有相当规模。这些化学武器不像一般炸弹、炮弹那样拆除或引爆便可处理,需要专门的技术设备和专业人员谨慎操作,当时的敦化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暂时性的处理办法是集中挖坑深埋。刘立爱介绍,当时的选址标准有几个考虑:三四十年内不被利用从事基本建设;不是河流水源、产矿区;离人烟较远,3公里内无居民打井饮水;比水平地面低;能通行车辆便于运入炮弹。
陈延生介绍,经过实地勘查,经废委会批准,敦化县哈尔巴岭被定为毒气弹埋藏处。哈尔巴岭南部山区一处高地的西侧山坡因距离村庄很远,山下被沼泽地四面包围,成了最终的埋弹地址。
刘立爱介绍,当年曾计划将毒气弹运入内蒙古的沙漠,因无法通车而作罢。距离大桥站大约40公里的哈尔巴岭虽然很近,但运送起来并不方便。“那时候山不好进,封冻了才能过草甸子(即沼泽地),用爬犁运一趟三四个小时。”
在哈尔巴岭的深山里,民兵们挖出一个10米深的大坑。根据废损程度不同,毒弹做了不同的包装:甲种为好弹,外部良好,口螺结合紧密,无漏毒现象;乙种弹体吃土较久,部分破坏,有出毒现象;丙种为危险品,弹体较坏,有毒气外溢。装满毒弹后封顶的坑顶覆土3米左右,坑旁立上石碑,碑上刻着“日遗毒弹埋藏处”。
“开始都是成箱抬下去的,后来也有毒弹的炮弹皮。”刘立爱称,第一次埋藏的地点,被命名为一号坑。“后来还挖了坑,但没有一号坑大,数量也没那么多。”
在敦化的地图上,大石头镇哈尔巴岭村附近的四排树、炮弹沟,即为当年埋弹之处。废委会曾在埋弹的沟口栽下4棵杨树,以作标记。
据赵聆实撰文记载,一号坑于1953年挖成,东西走向,坑长25米、宽12.5米、深10米,内装1954年春运进的从县内大桥、秋梨沟、马鹿沟等地收缴的毒弹及从抚顺运来的两火车皮废、毒弹。装坑时以箱装毒弹铺底,上面散放规格不一的毒弹。装满后于1954年4月封顶,盖土3米。封顶后又于四角各立一块石碑,以示位置。
二号坑在一号坑东侧下方40米处,1955年挖成,南北走向,坑长20米、宽10米、深8米。1958年坑内毒弹装满封顶,覆土3米掩埋。
三号坑有一、二号坑的一半大小,1965年挖成,内埋1959年至1965年间在敦化各乡镇搜集的毒弹。
刘立爱称,当年为避免遗漏毒弹伤人,提出过“宁可错埋10发炮弹,不漏掉1发毒弹”的原则,所以坑中还混有少量标识不清的杀伤弹。
谈判多年
哈尔巴岭并非敦化唯一的毒弹埋藏地。在敦化市西北14公里的秋梨沟明川村,也有一个日遗毒弹埋藏坑,该坑长5米,宽4米,深4米,内埋从敦化市北部搜集的废毒弹3万余发。
赵聆实撰文称,虽经多年搜集、处理,但因日军遗弃的毒弹数量大、面积广,至今仍不能将毒弹全部清理出来。“可以肯定地说,埋藏在哈尔巴岭废弹沟的毒弹只是日军遗弃在敦化的毒弹的一小部分。”
对于日遗化武,集中深埋并非万全之策,只有彻底销毁,才能解除其对人和环境构成的严重威胁。
资料显示,早在1959年、1960年,中方就分别在黑龙江尚志市和富锦县,分别销毁20余万发和10万发日遗化武。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中方就向日本发出照会,通报中国境内的日遗化武问题,要求日本政府承担责任,妥善处理。但日方消极应对,甚至公然否认侵华期间遗弃过化学弹剂。此后多年交涉,日方态度并没有太大变化。
1997年4月29日,中国、日本等159个国家签署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即《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正式生效。1999年,中日双方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
根据《公约》及《备忘录》约定,日本应在2007年4月前销毁遗弃在华的全部化学武器。日方虽派人赴中国调查、挖掘回收化学武器,但迟迟未启动销毁工作。
2006年7月,在接到日本申请后,国际禁化组织同意日本将其销毁时限延长5年至2012年。外交部化武办时任主任刘毅仁称,截至当时,“所有已经发现并处理的化学武器没有一枚被销毁。”
这一年,黑龙江《生活报》披露称,中日两国将在哈尔巴岭筹建大型化武销毁设施。直到昨天正式开始销毁作业,筹建历时8年。
《参考消息》曾转载2011年9月18日日本《东京新闻》的报道,当时,一栋管理楼已经竣工,距此不远处便是挖掘和回收炮弹的区域。
“这里共有两个埋藏着炮弹的大坑,一号坑面积约300平方米,二号坑约190平方米。3次试挖调查的结果显示,炮弹的埋藏深度约为7米。大坑周围是一些正在建设的设施,乍看之下和普通工地并无二致。前方还有一片施工现场,是安放销毁炮弹处理设施的用地。处理设施通过爆破和加热等工艺实现炮弹无害化。”报道称,核心处理设备在日本制造完毕后运来。
在哈尔巴岭销毁设施建前成,日方已用移动设备进行销毁作业。
公开报道显示,中方协助日方在中国各地进行了200余次确认调查和挖掘回收及鉴别包装作业,共安全回收保管日遗化武5万余枚(件)。2010年9月和2012年12月,中方协助日方分别在江苏省南京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启动了日遗化武移动式销毁作业,销毁上述两地及其周边地区回收保管的零散日遗化武37000余枚(件)。
启动销毁
哈尔巴岭埋弹处目前为军事区域。11月29日,记者驱车前往,在距埋弹处十余里山下的第一道岗哨前止步,不时有吉普车在山路上巡逻。此前,记者联系中国军方、外交部及日方,未能获准进入。
日本方面同时拒绝了京华时报记者的采访要求,没有透露此项目筹建至今的任何信息。
曾给哈尔巴岭销毁区送建筑物资的当地人士介绍,山上建有多栋建筑。进山需要军方临时发证,一共三道岗,过了第一道岗哨后,还有十多公里蜿蜒的山路。
11月30日,在哈尔巴岭,中日两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宣布哈尔巴岭日遗化武试销毁作业正式开始。
据新华网报道,中方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哈尔巴岭是中国境内迄今发现的最大日遗化武埋藏点,中日双方调查推算该地埋藏日遗化武约33万枚。
为早日开始销毁该地日遗化武,中日双方就技术方案、风险评估、安全管理、环境监测、后勤保障、应急预案等进行了长时间的研究论证和磋商,并最终达成一致。同时,经多年建设,销毁设施厂房今年9月建成,销毁设备安装10月完成。经运转调试和模拟弹试销毁作业,已具备日遗化武实弹销毁作业条件。中日双方商定12月1日正式开始试销毁日遗化武实弹。
中方负责人表示,处理日遗化武既是解决中日间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也是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有关备忘录规定,日方负责销毁日遗化武,并为此提供一切所需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中方提供协助。
据日本NHK电视台上周报道,基地的销毁主要设施是高温炉,目标2022年结束这里的炮弹销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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